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介绍_太原理工大学考研论坛
2015-09-17 09:42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作者:
基本情况 :我系是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后首批招收本科生的专业系之一,2000年由原黔南师专中文系、黔南教育学院中文系和都匀民族中等师范专科学校语文教研室合并而成,合并升本后的中文系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主导专业,以培养合格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学语文骨干教师为办学目标。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002年,中文系成功申报了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并于2003年开始招生。该专业以广播电视新闻理论为基础,结合广播电视技术,渗透汉语言文学的基础知识,为各类传播媒体、国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新闻人才。
我系现有1个省级示范专业、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特色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学科,2010年,本专业成功申报成为全国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我系成功申报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学科教学(语文)学科点,2012年9月,首批招收15名研究生就读,2013年招收研究生16人。2012年,我系成功申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简称“国培计划”),承担“小学语文教师”培训任务。
师资概况:我系现有汉语言文学和广播电视新闻两个专业,设有文学、语言、广电三个教研室,含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现当代文学、写作与教材教法、古代汉语、美学与文艺理论、现代汉语、广电新闻基础理论、广电新闻制作技术、广电新闻实践业务等十个教研组。全系现有教师和教学行政人员56人,其中专任教师53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19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有硕士9人,博士6人,博士中有2名教师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有硕士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共30人,占56.7%,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有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有副教授5人。专任教师中35岁以下的教师14人,占27.45%,36—55岁的教师32人,占62.75 %,56岁以上的教师3人,占5.9%,教师队伍平均年龄为37.6岁,基本形成了一支学缘结构优良、支撑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
办学规模:我系现有17个班,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11个班,广播电视新闻专业5个班,播音与艺术主持1个班,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学生957人。
教学、科研概况:我系教师共出版著作16部,主编教材2部,参编教材3部(其中两部由我系教师担任副主编),发表学术论文251篇,其中核心期刊76篇。申报科研项目中有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5项省部级、厅级课题。科研成果获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共24项。2006年,梁光华教授获贵州省年度教学名师奖。
实验室概况:2003年,我系建立了广播电视新闻综合实验室,设有非线性编辑室和演播室共2个功能室,实验教学用房约252M2。现有非线性编辑室的学生用机50台,专业用非编辑机2台,摄像机29台,数码照相机12台。太原理工大学考研论坛
校园文化建设:长期以来,我系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出一系列精品活动,如“中文系语言艺术大赛”,“中文系红歌会”,“中文系读书朗诵大赛”、“中文系大学生辩论赛”等。此外,在院团委指导下长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12年,受团中央、团省委安排,我系组建两支“科技支农”重点服务团队赴福泉、瓮安两地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采集了相关数据,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团省委、团中央。还成立了远方文学社、成龙研究会、微澜诗社、新视野新闻协会、“山迟雪”民族文化研究协会等社团,由学生自编《远方》、《微澜》、《新视野》、《山迟雪》等报刊,这些报刊是本专业学生发表学术见解和文学作品的重要园地,也是团结凝聚广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2010年,由我系主导开展的“中华诗词进校园”活动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中荣获二等奖。
毕业生业绩:目前,我系共毕业1504名本科学生,其中,学士学位授予率达98.2%,学生就业率95%以上,就业学生主要从事教育工作、行政工作、在企业任职或考取研究生等。
新东方重庆学校微信(微信号:xdf_cq)
最新考试资讯、教育新闻,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