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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17名转校研究生引发高校“腐败”疑云_大专考研

2015-10-29 16:54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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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媒体公之于众到被湖南大学撤销转学接收决定,17名转校研究生的命运在短短几天内发生了巨大变化。更滑稽的是,从这起事件开始,大多数人才知道,在按批次、按计划录取的招生体制下,彼此间壁垒森严的中国大学其实一直是存在转学事实的。

这17名学生此前均就读于湖南省数家非211高校。2014年初,在向湖南大学递交了转学申请,经该校招生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举手通过后,他们成功转入了这所全国211、985重点院校。但如此“曲径通幽”的升学通道也因未经选拔、公示而被指存在“暗箱操作”。2015年1月23日,媒体爆料两天后,湖南大学正式宣布撤销转学决定,启动调查相关责任追究程序。

“允许部分人可以转学,却又把自由裁量权紧握在少数知情人手中。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制度设计很容易变成为少部分人预备的腐败通道。”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李奇表示,转学制度的本意应是以学生为本、注重关照其兴趣潜能所在,可现行体制却存在诸多漏洞,“如果不公开透明、没有标准、缺乏监督,很难堵得住权钱、权权交易。”

模糊规定为“考不上,转进去”提供通道

据报道,此次转学的17名考生分别来自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中南林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

转学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气候不适、饭菜太辣、油画过敏……在没有任何公示、考核、监督的情况下,这些全部被冠以“特殊困难”的名头,成为助推他们从一般院校“跳龙门”的护身符。新近曝出的考生联系表则显示,这些转校生很可能都是“圈内人”。

随着层层剥笋的事实显现的,是并不为人熟知的高校转学制度。

教育部2005年发布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其中对“患病”与“特殊困难”如何判定、怎么解释,并没有给出清晰标准。而这个已发布十年之久的规定,知情者也确实寥寥,此前甚至有不少“状元”因不喜欢所上学校或专业而不得不选择退学重考的事件。

“在严格划分报考批次的教育体制下,从普通院校向重点院校转学,抹平的是几十分甚至上百分的差距;在就业升学看重学校出身的社会环境里,出身重点院校带来的收益更是显而易见。”厦门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海峰直言,此前自己并不知道大学转学原来可以这般运作,“很多重点高校里转专业都非常严格,对学生成绩、比例、考核方式都有规定。转学如此潦草,实在不应该。”大专考研

除了面目隐蔽、标准模糊外,现行转学制度的另一弊端是,缺乏有效的监督与问责。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得知,教育部发布《规定》的当年,湖南省教育厅就专门发文对此进行解释,明确强调以下几类考生不能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或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含联合培养)的;应给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不符合转出、转入学校关于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的。”

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做出了这些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形同虚设,对学校报上来的转学报告基本上“照单全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转学能力的人,基本上从上到下都能打通,把程序‘走漂亮、没瑕疵’”。

而尽管湖南大学表示已启动调查、追责程序,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校只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有关声明,其官方网站没有任何表态,也没有公众期盼看到的该校与转学相关的文件制度,事实真相也依然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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