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知识点:客观规律的相关知识点_华科考研论坛
2017-03-20 14:30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作者:
(1)规律及其客观性
①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②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创造或者消灭物质,也就不可能创造或消灭规律,只能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华科考研论坛
(2)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关系
①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联系:自然和社会都具有客观物质性,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
②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区别:
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是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人的活动实现的。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条件就可以反复出现;而社会规律所表现出来的现象是不会重复出现的,即历史事件不可重复。
(3)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的关系
①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在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
③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方法论:
人们在认识世界过程中要认识到规律的重要性,既要反对藐视规律的主观随意性和经验主义,又要反对在规律面前无所作为的思想。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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