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重庆新东方学校>大学考试>考研>正文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_考研的科目

2019-10-14 11:36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作者: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名(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拟招100名(不招非全日制考生)、专业型拟招130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非全日制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利用周末和假期到校辅导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修业年限为四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研的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六、复试

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hebiace.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行政楼A515室,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75000联系人:南老师联系电话:0313-4187718

各学院联系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土木馆320:刘老师0313-4187723

建筑与艺术学院主教学楼712:董老师0313-4187722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能环馆B303:杨老师0313-4187926

能源工程学院能环馆B307:牛老师0313-4187742

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楼A209东:王老师0313-4187812

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B406西:肖老师0313-4187786



新东方重庆学校微信(微信号:xdf_cq)

最新考试资讯、教育新闻,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课程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在线咨询
 课程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