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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考研:法制史冲刺知识点隋朝_西财考研网

2019-12-05 16:51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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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隋朝

(一) 隋朝法律的制定

1、《开皇律》 隋文帝

★ “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开皇律》,是隋朝立法成就的集中体现。

①《开皇律》采北齐律体例,定律典结构为12篇500条;

②确立了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制度;

③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制度;

④将魏晋的八议、官当列为定制;创设“议、减、赎、当”特权及死刑三复奏程序。

2、《大业律》 隋炀帝

增至18篇,删除“十恶”,虽然名义上减轻某些处罚,但并未实施。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12篇500条西财考研网

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开皇律》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

内容:

1)新五刑正式确立 死流徒杖笞

死:绞、斩 二等

流:一千里~~两千里 三等 唐各提高1000里 2000~3000 增加加役流 死刑的宽宥

徒:一年至三年 五等

杖:60~100 五等

笞:10~50 五等

2)改革“重罪十条”,确立“十恶”制度。

3)继承汉代以来的上请、八议、官当等贵族官僚特权制度并有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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