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重庆新东方学校>大学考试>考研>正文

2020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难点和易错点_考研招生简章

2020-05-25 09:51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作者:

(一)民法总则

民法学总则的内容涵盖了我们民法的一些最重要知识点,学好这部分内容,是进一步学好民法学各个部分的一个基石。在民法学总论中重难点以及易错点知识主要包括:

1.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个知识点而言,要求考生要熟练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其基本分类。其中民法法律事实的分类是我们历年考试的一个重点以及易错点。比如,在2008年、2011年、2014年以及2016年的选择题中都对这一知识点有所考查。

2.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区别、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精确理解各个相关概念。 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考生应当能够准确记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够理解它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能够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这是我们民法考试选择题,以及简答题的重要考点。

(二)物权法部分

对于物权法这部分内容而言,需要重点掌握物权的种类和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等。

1.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它的取得方式以及消灭原因是考生应当重点掌握的内容。此外,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相关条件也是我们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经常在选择题以及案例分析题中考查。

2.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的取得条件,权利义务内容是这一部分的重点。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是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需要重点学习的内容。

(三)债法部分考研招生简章

债法和物权法是我们民法中的两大重要内容。在债法分中,相关的基本原理比较多,考生需要能够做到准确把握。

1.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我们知道债有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之分,可能导致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等。债消灭的主要原因则有: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以及混同,这都是我们债法中务必要掌握的知识点。

2.合同法部分:这一部分内容比较多,在考试中分值占比较大,考生复习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也较多。比如:合同的种类,邀约和邀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等等。

(四)知识产权法部分

知识产权法部分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分值占比有所提升,所以对于同学们来说,知识产权部分要重点掌握。

1.著作权:对于著作权部分,我们需要重点学习著作权的主体到底是谁,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

2.专利权:专利权这一部分对于某些考生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掌握,特别是文科类的考生。但这一部分主要是记忆性的知识点,所以只要我们课下多花点儿时间,应对考试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好拿分的。比如我们需要重点记住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以及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等。

3.商标权:在商标权这一部分中细节性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考生在课下重点区分不得作为商标权使用的8中情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3种情形,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以及商标注册的原则等等。



新东方重庆学校微信(微信号:xdf_cq)

最新考试资讯、教育新闻,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课程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在线咨询
 课程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