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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15-05-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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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

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点设置

(一)统考考点设置: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5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类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 术 类: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音 乐 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重庆大学

舞 蹈 类:重庆大学

编导类(广电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重庆邮电大学

(二)校考考点设置

来渝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

非美术类:重庆广播教育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原上清寺电台,联系电话:63861075)。

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二、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于2014年11月28日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报考市内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市内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校考,报考统考未涉及而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专业的个别考生须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报考证》。

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三、专业统考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美术

1、素描(头像)

100分

300分

2、色彩(静物)

100分

3、速写(人物动态)

100分

2.音乐类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分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分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唱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分

300

②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奏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②视奏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3.编导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艺术常识

100分

300分

故事写作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4、影视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表演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50分

300分

2、集体表演小品

5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50分

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50分

5、命题小品表演

1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50分

300分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50分

3、话题评述

100分

4、即兴主持,

100分


5.舞蹈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50分

300分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130分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15分

个人特技展示

5分

组合或剧目表演

90分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10分

四、专业统考时间

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

招生专业统考时间安排表

类别

考点

现场确认

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美术类

四川美术学院

2014年12月

12日

2014年12月

14日

大学城校区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

大学城校区

音乐类

西南大学

2014年12月19日—20日

2014年12月

21日-26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

重庆邮电大学

2014年12月12日

2014年12月13日

重庆邮电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主持)

重庆大学

2014年12月

16日-17日

2014年12月

18日-21日

重庆大学A区电影学院(沙坪坝)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2014年12月

18日-19日

2014年12月

20日-22日

大学城校区

注:

1.艺术考生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

2.各考点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下午18:00时;

3.未在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五、统考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2015年1月12日前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将成绩条(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发放考生本人,我市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招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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